“拍拍贷”引发商标侵权纠纷

     作为国内首批成立的P2P(个人对个人)互联网投资借贷平台,历经数年发展,“拍拍贷”已成为目前国内用户规模最大的P2P平台之一。然而就在其不断发展壮大之际,“拍拍贷”却被卷进了一场商标侵权漩涡。   

       因认为“拍拍贷”侵犯其“拍拍贷PPDAI”注册商标专用权,安徽省合肥伍伍壹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伍伍壹公司)将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拍拍贷公司)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一审法院判决拍拍贷公司未构成商标侵权后,伍伍壹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日前,法院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原判。

  “拍拍贷”引发商标侵权纠纷

  据了解,涉案商标为第7188389号“拍拍贷PPDAI”商标与第7188381号“qqdai”商标,均由案外人广州市俊烨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下称俊烨办公设备公司)于2009年2月提出注册申请,后被核定使用在第36类金融贷款、金融管理等服务上。2013年6月,涉案商标转让至伍伍壹公司。

  伍伍壹公司在一审诉状中称,其系涉案商标“拍拍贷PPDAI”的专用权人,拍拍贷公司曾通过代理机构向其表达购买涉案商标的意愿但遭其拒绝。其后,拍拍贷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网站“www.ppdai.com”上使用与涉案商标“拍拍贷PPDAI”相同的“拍拍贷”标识,属于在相同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侵犯了伍伍壹公司的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拍拍贷公司使用含有“拍拍贷”字样的企业名称,侵犯了涉案商标“拍拍贷PPDAI”的专用权。据此,伍伍壹公司请求一审法院判令拍拍贷公司停止在其网站及公司名称中使用“拍拍贷”及“PPDAI”字样。

  对此,拍拍贷公司辩称,“拍拍贷”是其在先使用的标识,伍伍壹公司的涉案商标申请注册在后;同时,拍拍贷公司被媒体广泛报道,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另外,拍拍贷公司提供的是中介服务,与伍伍壹公司涉案商标所核定使用的金融服务不相同亦不类似。据此,拍拍贷公司认为伍伍壹公司的诉讼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拍拍贷”既是拍拍贷公司运营网站的名称,也是该公司的企业字号。在伍伍壹公司申请注册涉案商标之前,拍拍贷公司已使用涉案标识并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而且随着拍拍贷公司规模的扩张,其涉案标识的知名度得以持续提升。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伍伍壹公司的诉讼请求。

  伍伍壹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随后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其诉讼主张未得到二审法院支持。

  创业初最应加强品牌保护

  据了解,“拍拍贷www.ppdai.com”由上海交通大学毕业的“技术达人”顾少丰等人组建,成立于2007年6月,同年8月正式上线运营,网站中文名称为“拍拍贷网”。

  作为互联网金融平台中的翘楚,拍拍贷公司发展十分迅速。虽然该公司的管理团队对技术精益求精,但却忽视了扎紧知识产权这道“篱笆”,从而为其进一步发展埋下了知识产权纠纷的隐患。

  该案一审主审法官邵勋表示,虽然拍拍贷公司在这场官司中胜诉,但类似的身处创业阶段的企业暴露出的知识产权短板等问题,不得不引人深思。

  “拍拍贷”网站的域名于2007年4月便已注册,但其知识产权布局基本处于“不设防”的状态,甚至其并未及时将企业字号申请注册为商标加以保护。而当其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及知名度之时,伍伍壹公司意识到“拍拍贷”3个字的价值,在先将“拍拍贷”作为商标提出注册申请。

  邵勋表示,身处创业阶段的企业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权利监测。伍伍壹公司成功注册“拍拍贷”商标后,直到该案裁判时,其相关网站还没有建设完成。面对这一情况,拍拍贷公司并不知情,错过了在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的机会。直到2013年,拍拍贷公司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涉案商标提出商标撤销争议申请。

  “技术型人员在创业阶段,往往会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到技术研发与创新上,而忽视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邵勋告诉记者,诸多企业的发展证明,随着企业知名度的不断提高,以商标为代表的知识产权的价值会愈发凸显。

  “在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美国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案中,为了达成和解,苹果公司便付出了6000万美元的代价。”邵勋表示,忽略对知识产权保护,将会对企业未来的发展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以该案为例,如果拍拍贷公司败诉,其势必面临公司改名等不利后果。因此,企业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对于身处创业阶段的企业而言,在发展初期,便应注重对知识产权的布局与保护。

来源:知识产权打假网